广宁县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及管网升级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广宁县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及管网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澄清文件
广宁县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及管网升级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广宁县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及管网升级改造项目(监理)于2025年05月01日在相关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作出澄清,特此记录并报送******建设局备案。澄清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作出如下修正:
1、按下列方法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E:
(1)将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低于有效最高投标报价85%的投标报价之后,取算术平均值E。
(2)若通过评审的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高于有效最高投标报价85%的,直接取通过评审的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E。
(3)若通过评审的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有效最高投标报价85%的,即取有效最高投标报价的85%作为算术平均值E。
2、评标基准价A计算:
评标基准价 A=0.5×有效最高投标报价上限+0.5×算术平均值E
注:(1)通过初步评审后确定的评标基准价不因其他因素而改变。
(2)有效最高投标报价、有效最高投标报价上限均为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二、现将原投标截止时间作以下顺延: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5-27 09:3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5-27 09:30:00
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05-27 09:30:00
开标时间:2025-05-27 09:30:00
注:澄清文件纳入本次招标范围,若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以后发的澄清文件为准,投标单位响应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