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有限公司鼎湖泰和二综合能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11-19至2024-11-25),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反映。
******街道民乐大道南7号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邮编:526070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街道民乐大道南7号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邮编:526070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鼎湖泰和二综合能源项目 |
建设地点 | 鼎湖区坑口民乐桥东侧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鼎湖泰和二加油站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拟将拆除现有项目(年销售汽油2600吨、柴油2700吨,配备4台加油机及4个地埋式储油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重建。重建项目包括:(一)新建4个双层储油罐,其中1个50立方米的92#汽油储罐,1个30立方米的95#汽油储罐,1个30立方米的98#汽油储罐,以及1个50立方米的0#柴油储罐(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总容积合计135立方米,设加油机6台; (二)设加氢机1台,以及3组储氢装置; (三)建设充电设施,包括40个充电车位和18台充电桩。 (四)建设1条自动洗车线。 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汽油8600吨,柴油3050吨,加氢219吨,充电约100万kw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运营期间,项目生活污水及公厕废水先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的洗车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混合形成综合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鼎湖区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综合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措施:公厕污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洗车废水、站区地面清洗废水排入三级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鼎湖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运营期间,项目厂界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的表3 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加油站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的排放限值。 措施:储油罐装料、加油作业、储罐“小呼吸”工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建设油气回收系统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加油跑、冒、滴、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加强管理、通风等措施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3)噪声:运营期间,项目各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 措施:墙体隔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 (4)固废:一般固废在加油站内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加油站内暂存时,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日常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点收集,并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处理。 |